![]()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考核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申请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1 15:25:01 阅读: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总体目标,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根据《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2017修订)》(徐工职院发[2018]4号)要求,现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考核工作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申请工作。 一.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考核工作 【特别说明】考核对象包括2019年9月1日之前合计完成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达一个学期的相关人员。 1.考核主要内容为下企业锻炼教师在锻炼期间的工作实绩,请相关教师根据《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2017修订)》(徐工职院发[2018]4号)文件要求和个人实践任务目标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实践记录手册、实践调研报告、教学案例、微课或网络课程以及论文、横向课题等,实践锻炼手册纪录要及时、如实与完整,教学案例要按照相关要求撰写。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2017修订)》(徐工职院发[2018]4号)文件中实践考核指标中第5项任务中6-9项中任2项更正为5-9项中任2项。 2.支撑材料请按类型分类统一装袋(纸袋上附封面),附目录,不要装订成册(封面、参考目录见附件)。 3.各二级学院于11月4日前,将《考核鉴定表》、《考核评分表》及《考核学院部初评结果汇总》的纸质稿(均须签字盖章)及实绩支撑材料送至A01-430,同时将《考核评分表》及《考核学院部初评结果汇总》的电子稿发至renshichu@mail.xzcit.cn。 二.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申请工作 (一)实践锻炼对象 1.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 2.由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发展需求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选拔。 (二)实践锻炼形式、实践锻炼目的和任务以及实践锻炼的有关要求按照《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2017修订)》(徐工职院发[2018]4号)执行。实践单位应由二级学院联系落实,实践单位的选取:应就近(原则上限徐州地区)、专业对口、校企合作单位或与学校紧密型合作的优秀企业。实践教师不得随意变更实践企业和实践时间。 说明:《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2017修订)》(徐工职院发[2018]4号)文件中实践考核指标中第5项任务中6-9项中任2项更正为5-9项中任2项。 (三)各二级学院于11月4日前,将《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专业教师企业锻炼申请汇总表》及接收企业相关介绍材料的纸质版送至A01-430,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renshichu@mail.xzcit.cn。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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