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9/3 8:36:53   阅读: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关于申报条件

省内高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高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由该校或人才派遣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在各高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6.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二、认定工作安排

1.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9月12日前将《2019年下半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见附件1)报送至人事处(A01-430),电子稿发送renshichu@mail.xzcit.cn。

2.9月16日至9月23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同)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参考附件4《用户手册V1.0(申请人)》)。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2。

3.10月8日前,学校完成对申请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4.10月10日,报送材料至人事处,网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将另行通知。

5.10月15日前,完成拟推荐人员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尽量提早进行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关闭后,不再进行补报名。

2.申请人提交的正规纸质证件相片(小二寸免冠彩色1张, 冲印清晰,尺寸为33mmX48mm)应为必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为同一底版。

3.请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相关内容,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四.其他说明

1.请申请人密切关注人事处网站,人事处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公布最新的相关工作安排。

2.联系人:邓敏  A01-430,联系电话:85782015,邮箱:renshichu@mail.xzcit.cn。

 

人事处

 2019年9月2日 

附件1:2019年下半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xls

附件2: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提供).docx

附件3:高校教师资格申请用表.zip

附件4:用户手册V1.0(申请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