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9年下半年新入职教师指导教师选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8/24 14:10:10 阅读:
各二级学院(部): 为促进新教师快速、健康地成长,尽快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掌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请依据《新教师培养管理规定》(人发【2015】4号)文件精神,为2019年下半年新入职教师选聘指导教师。 请各相关学院(部)于9月5日上午10:00前将指导教师聘任申请(纸质签字盖章,须写明新教师专业,指导教师专业,职称,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业对口)报送人事处(A01-430,邓敏)。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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